各代理机构应及时做好自身信息更新与维护,标注正确联系方式,按规定定期参加由省、市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
各采购人应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要求,从《宿迁市及市外代理机构资格名单》中,自主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