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宿城区财政局切实开展政府采购专检查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2-11-27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宿城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117日至9日,由财政局牵头,纪律、审计局、交通一行6人对18家定点单位从定点采购的价格是否按协议约定执行,服务水平是否达到协议约定标准,发票的使用是否按协议约定执行等几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该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检查采用以下方法:

“访”,向全区机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充分征求被服务单位对此18家定点单位的商品质量、服务水平、价格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共收到44份反馈表,总体反映良好,但也有少数几家反映了办公用品、车辆维修个别价格偏高等问题:其中40家无意见,同意续定一年,有4家建议重新招标:1、纪委建议全部重新招标,按合同程序走2、交通局报联众 、众亿德2家价格高3、科技协会报新天地服务态度差4、区委办报广源、苏驰服务方面未按履约执行。商品进行比较。经查:印刷、办公用品均能较好执行定点协议约定价格:轮胎总体价格较为统一,低于市均价,走量反点。车辆维修由于各单位的材料配件产地不同、品牌不同,价格略有悬殊,但基本能够执行协议约定标准。

“听”,听取各定点单位对定点服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定点服务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好的建议等

“查”:重点问题查询相关证明,文字凭证,税务发票,并对“征求意见表”中反映的个别问题作重点关注,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看”到实地查看各定点单位的厂地、设备、商品、制度等情况,在价格检查方面采用比较法,定点单位之间选取几例相同

根据领导小组文件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对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中的11条主要内容进行认真逐条对照和查找。共113家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了此次专项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向政府采购中心报送了表格。通过自查自纠,使各单位自觉增强了依法采购意识,促进了采购中心与采购人之间的相互沟通了解,宿城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徐东兴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