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开始,宿城财政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业务开展、计划编报、集中采购目录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力度,促进和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并制定政府采购廉政建设“十不准”规定,进一步提高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细化管理、堵塞执行漏洞,为开创政府采购新局面做好保障。
一是培训与考核的双重举措。按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在采购目录执行上,对政府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做到应采尽采,防止规避集中采购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局内部着手理顺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及对项目从立项、编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后续工作进行梳理,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减少不必要的流程,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并将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小型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着力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使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宿城政府采购中心: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