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2016-2017年度宿豫区政府定点单位招标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招投标准备工作,于元月12日、15日在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期开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财政局委托,就我区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更换轮胎、定点装潢、定点保险、定点印刷和定点加油六个项目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此次评标分为两步,一是对投标企业经营场所等进行现场实地打分,二是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单位并同步将中标结果公示。参加此次招标会的有区财政局、区车管中心相关领导及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
招标结果结束后,区采购监管部门对此次招标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求各定点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协议,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及时公开价格,提高费用结算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求各单位必须及时与定点单位结算付款。定点单位对各采购单位的优惠,一律在结算付款时抵扣,不能用现金等方式支付采购单位。公车维修中所更换的配件应带回单位备查。
三、要求建立经常性检查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定点企业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定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同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单位认为定点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协议价格有违规行为的,可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投诉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按协议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定点资格。(杨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