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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集体充电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7-06-12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专业素养和执业水平,6月10日,市财政局在市考试鉴定中心举办了2017年度市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班,对评审专家进行业务培训与测试。来自市区的新老专家400余人冒雨参加了培训。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副处长丁一飞,从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敬畏制度三个方面,解读了新出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及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大家都能尽责有为地当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新出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评审专家不良行为的惩戒作出了明确规定,违纪违规专家将受到警告、罚款、解聘等不同等级的处罚。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骨干讲解政府采购评审实务。培训结束后,市财政局组织所有参培人员进行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

市财政局副局长赵锦作了开班讲话,并对专家评委提出四点期望: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评标过程是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评标过程直接决定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涉及采购人、供应商等多方利益。评审专家应本着对招投标双方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独立提出评标意见,而不能因时间紧、任务重,就走马观花、应付了事,更不能互相抄袭评审意见和评审分值,或串通其他评审专家评标。

二是强化规范意识。依法从规是每一名评审专家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保守评审秘密,准时参加评标活动。在评标过程中不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真正做到秉公评标、依规评标。

三是强化业务意识。业务能力是评审专家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是评好标、把好关的必然要求。评审专家要熟悉政策法规精通专业技能。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成为所从事行业的行家里手。

四是强化廉洁意识。评审专家一定程度上是投标企业能否中标的直接决定者,手里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评标领域也是商业贿赂高发、易发的领域。评审专家一定要强化廉洁意识,切实把好权力关、人情关和利益关,努力增强面对各种诱惑的抵御力和自制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真正做到廉洁评标、秉公评标。

此次培训是我市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评审专家业务培训。参培专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非常实用,让他们真正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有所悟,有利于以后更加规范、更高质量地开展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