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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政府采购中心创新开展标后回访工作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7-09-15  访问次数:

宿豫区政府采购中心创新开展标后回访工作

 (郑珅 潘新亮)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监督,及时掌握和解决项目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区政府采购中心近期创新开展标后回访工作。

 

  一、回访对象从以前的招标人,扩展到对招标人、投标人、最终用户等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回访。回访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更有利于发现问题,为下一步对招标项目的监管提供经验的积累,也为更好的提供优质服务打下基础。

 

  二、回访形式从以前的单一形式,扩展到根据项目的不同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方式。回访活动主要采取4种形式进行:电话回访主要适用于规格和型号标准统一或采购金额较小的普通类货物采购项目;上门回访适用于招标金额较大或技术复杂及性质特殊的项目,该方式为回访的主要形式;招标数量较大的项目,或需广泛征求意见的项目采用座谈会回访的方式;通用货物或供应商参与度较高的项目以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

 

  三、回访内容从以前的只注重履约情况,扩展到各方对政府采购中心的业务和服务的评价上来。广泛听取招投标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真正的打造一个“公开、公正、阳光”的高效率政府采购平台。

 

  四、回访时间从以前的定期集中回访,扩展到不定期全面回访。凡是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在合同签订和备案后30日内回访,特殊项目或重特大项目进行不定期多次回访;其他项目根据项目不同确定回访时间。凡是回访的项目,每一次回访都必须结果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