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我市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社会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业秩序,2018年11月27日,市财政局组织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培训。此次培训会也是我市第一次组织大规模的代理机构人员培训,旨在通过培训,从业人员能更好的了解、掌握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本市地方性规范,更好的依法依规开展代理业务。
培训会上,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基层局局长赵锦对学员们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自身能力。政府采购政策性强,要做好政府采购,必须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条例》、87号令、74号令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并灵活应用于实践,努力成为一个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性人才。二是规范操作,提升执业水平。规范执业,优质服务,是代理机构的生存之本。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要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开展代理业务,依法依规把控采购操作各环节。三是强化内控,提升内部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将内部控制管理贯穿于本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活动的全流程、各环节,重点对执业监督制约、执业管理约束等方面加强控制管理,实现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此次培训会,对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专家评审费发放标准、质疑答复、2019年市级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进行了培训讲解。会议还通报了2018年度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规范发布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