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策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为:E3213010313201904256-1)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20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在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街坊公舍土建工程项目(采购编号为:JSWC[2019]0509号)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在谈判文件中约定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违反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根据《宿迁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第 八 条 三 款、第 九 条 九 款之规定,分别给予记 3 分、记5分,合计记8分。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