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财政局,各社会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提高从业人员执业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6月22日,全天。
上午 | 9:30—11:30 | 政府采购实务操作 |
下午 | 2:00—4:00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理论及案例讲解 |
4:10—5:30 | 测试 |
二、培训地点
宿迁市委党校第一报告厅。
三、培训人员
各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在宿迁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或通过“苏采云”系统报备且通过市财政局或县区财政局审核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每家代理机构报2人。
四、其他
(一)请各代理机构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邮箱:sqzfcgc@163.com。
(二)培训结束后,将组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闭卷测试,每家代理机构1人参加测试。测试结果将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公示,为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参考依据,未参加测试人员按0分处理。
(三)测试范围包括《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宿财购〔2021〕52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操作实务。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接受体温检测及两码核验,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各机构不得安排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参加培训。
(五)联系人:刘金鑫,汤睿逸,联系电话:84363063,84363062。
宿迁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