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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宿财购〔2022〕35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07-12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依法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254)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评价范围

(一)监督检查评价对象。本次监督检查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在我市从业代理机构均在监督检查范围(2021年已检查的20家代理机构除外),市财政局将按照“双随机”要求确定市区被监督检查代理机构名单。各县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代理机构检查评价工作。

(二)监督检查评价模式。此次检查采取“市区联动检查、县级自主检查”的模式,市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区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县级自主开展本辖区内监督检查。根据省厅要求,此次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本地区代理机构总数的25%,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低于5个。评价工作采用被监督检查单位自愿参加,其他单位申请参加的模式开展。

(三)监督检查评价内容和指标。各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检查单位执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见附件5)。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废标项目等(见附件3);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参加评价单位相关情况开展评价工作,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4个一级指标及11个二级指标,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成长型、综合型两类进行分别评价(见附件4),具体评价结果应用办法财政部将另行制定。

二、监督检查评价工作安排

本次监督检查评价分市区级和县级开展。其中,市区级由市财政局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及各区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3个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检查组”),每组检查10家代理机构(见附件1)。各县检查评价工作由各县财政部门自行组织安排,于2022720日前将拟开展检查的代理机构名单和项目名称报市财政局。

  1. 监督检查评价时间安排

    本次监督检查评价时间从2022712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汇总准备阶段(712日至714日)。参加本次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代理机构,于714日前将本机构2021年代理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只报在宿迁执业的项目)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随机确定被检查项目。

    (二)材料报送阶段(715811日)。根据财政部门通知要求,对照核实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形成2021年度执业情况自查报告,参加评价单位形成自评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三)书面审查阶段(812日至826日)。检查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编制工作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参加评价单位编制评价底稿。

    (四)现场监督检查评价阶段(827日至97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组进一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沟通,对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签字盖章确认。

    (五)处理处罚阶段(98107日)。财政部门对监督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检查组和各县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处理处罚信息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汇总全市处理处罚结果报省财政厅。

    (六)汇总报告阶段(109日至1011日)。各县财政部门形成本级监督检查评价报告,检查组形成市区监督检查评价报告,于1011日前报市财政局(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市财政局汇总形成全市监督检查评价工作报告报省财政厅。

    四、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建立专人联络机制,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各县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监督检查评价工作,按时完整报送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各区财政部门要明确一名熟悉政府采购业务、从事政府采购管理的专职人员参加检查组,确保监督检查评价工作顺利完成,具体检查评价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时间。

    检查评价相关资料表格已上传至“宿迁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请自行下载。

     

    附件:1.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名单(市区级)

          2.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汇总表

    3.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表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5.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依据文件清单

                            

     

     

    宿迁市财政局

                                        2022711

附件1 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名单(市区级).xlsx

附件2 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5 2022年政府采购检查文件依据.docx

附件3 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表.xls

附件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 指标体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