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财购〔2018〕29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江苏科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水杉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蔡佩丰
委托代理人:闫芬
被投诉人:
1.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
所在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
2.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名苑南门商铺四楼
投诉人对“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807101)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于2018年9月20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1.被投诉人回复的质疑函格式不规范;
2.被投诉人发送质疑回复函的形式不符合规定;
3.被投诉人对质疑问题回复不全面。
(二)投诉请求
1.请求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就不合理的回复函给予解释。
2.请求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函给予明确回复。
3.请求有关单位对该项目的招标过程的合理合规性给予论证及废除此次招标事项。
二、审查情况
2018年10月17日,本机关在处理该项投诉过程中,收到投诉人撤回投诉的申请书,申请撤回投诉。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宿迁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