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通知书
沭财购记字〔2018〕4号
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蔬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806094)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事实: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过程中你单位在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时,存在未按规定接收质疑材料,质疑答复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导致供应商投诉,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根据《宿迁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购〔2017〕8号)第十一条规定,记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