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村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贵公司对泗洪县自然资源局“泗洪县城镇体系规划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905075)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至我局。因贵公司的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令)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我局书面通知贵公司一次性补正。贵公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现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