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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财政局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9-10-24  访问次数:

宿豫区财政局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宿豫财行〔2019〕68号

 

投诉人: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郑州经济开发区第二十二大街西航海东路北中兴节能环保产业园第6幢6层02区及第三层

被投诉人:

1. 宿迁市宿豫区环境保护局

所在地址:宿迁市江山大道61号

2.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宿迁市西湖上城西门南50米

2019年9月6日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宿豫区环境空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站房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907010-1)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19年9月12日正式受理。投诉处理期间,2019年10月22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