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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2020〕21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0-06-16  访问次数: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004174-1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玉泉山路小学功能室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柠檬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沭阳县章集工业园区柠檬路3号

被投诉人

1: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2: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所在地址:宿迁市项王东路28号

四、基本情况

2020年6月2日,投诉人对“宿豫区玉泉山路小学功能室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004174-1)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审查期间,2020年6月8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或宿迁市财政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