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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1〕第5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1-04-19  访问次数:

泗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

通知

 

上海锦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泗洪公安局党建中心项目E3213010313202102039-1)的投诉及有关材料我们已于202142日收悉。因贵公司的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令)第十条、第条相关规定,我局202148书面通知贵公司一次性补正。

贵公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现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你公司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泗洪县人民政府或者宿迁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202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