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激扬软件有限公司公司关于“2020-2021年度宿迁市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SQHS【2021】0603号)经补正后的投诉材料,本机关已于2021年7月26日收悉。
经审查,你公司在补正后的投诉材料中未提供本项目质疑情况的相关材料。因此,你公司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宿迁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