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7008-1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教育局15所学校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裕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四海路9-1号
法定代表人:李娟
被投诉人1: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
联系人:赵飞飞
被投诉人2: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
联系人:施恩成
相关供应商:江苏大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商务中心2425号
法定代表人:胥海涛
四、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发布招标公告,7月26日开标,成交供应商为江苏大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7月14日,江苏裕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于7月21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江苏裕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7月30日向本机关投诉。投诉处理期间,2021年8月4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或宿迁市财政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