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监管信息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宿豫财行【2021】82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1-10-08  访问次数: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4136-1

二、项目名称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

法定代表人:杜训祥 

被投诉人1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1

联系人:刘标

被投诉人2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2496

联系人:史红丽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59

法定代表人:童恩

四、基本情况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建设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4136-1)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429日发布招标公告,520日开标,成交供应商为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2021528日,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于67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618日向本机关投诉,后于625日送达补正材料因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本机关依法开展了专家评审、检验及检测。检验、检测、专家评审以及投诉人补正时间合计49个工作日。投诉处理期间,2021108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或宿迁市财政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