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4136-1
二、项目名称: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训祥
被投诉人1: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1号
联系人:刘标
被投诉人2: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2496号
联系人:史红丽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59号
法定代表人:童恩
四、基本情况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建设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4136-1)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5月20日开标,成交供应商为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2021年5月28日,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于6月7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6月18日向本机关投诉,后于6月25日送达补正材料。因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本机关依法开展了专家评审、检验及检测。检验、检测、专家评审以及投诉人补正时间合计49个工作日。投诉处理期间,2021年10月8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或宿迁市财政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