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南京钛格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622室
法定代表人:卞欣宇
被投诉人1: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宿支路120号
联系人:唐媛媛
被投诉人2: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6楼
联系人:黄祥
相关供应商:宿迁市海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泗洪县建设南路东侧11号
联系人:王娟
投诉人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代测序仪及配套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8138-2,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21年10月22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1.该项目的打分不公平;
2.该项目在质疑未得到确认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在国家积极鼓励和优选国产品牌的大背景下,该项目评标明显带有歧视国产品牌的痕迹。对于美国品牌太多的包容,即使国产品牌在满足业主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未给予国产品牌一个公平、公正的认同机会。
(二)投诉请求
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重新给予公正评分。
二、处理依据和结果
投诉事项一提供的事实依据不能证明该项目“打分不公平”,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投诉人无法举证投诉事项二、三已依法进行质疑或是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二、三不符合受理条件。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宿迁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