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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2〕第1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01-18  访问次数:

投诉人:宿迁市富邦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府苑小区C-206

法定代表人:王德峰  授权代表人:张高源

被投诉人: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宿支路120

联系人:陆然

投诉人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SQYY-HQ-CS-017-2021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211216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1. 招标人招标过程中不严谨规范;

2.电梯属于特种设备,采购人本单位评委不具备评判电梯标的专业,无法分辨电梯维保方案是否依法规范合情合理,更无能力甄别评判最优投标人。

(二)投诉请求

请求依法纠正本次评标结果,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中心抽取评委重新组织评标。

二、情况审查

该项目于20211111日发布磋商公告,1124日进行竞争性磋商,成交供应商为上海爱登堡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登堡公司”)。20211129日,宿迁市富邦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公司”)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于122日对质疑进行答复。富邦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129日向本机关投诉,后于1216日补正,经审查后正式受理。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投诉事项二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 驳回投诉人其他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2022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