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沭财购决〔2022〕1号
投诉人:宿迁微笑彩虹康复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沭阳县苏州路南侧、永康路西侧金融保险大厦4楼401-1室
法定代表人:尹龙
被投诉人:沭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沭阳县长安路349号
法定代表人:魏飞
2021年11月16日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沭阳县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10073-2)中标结果公告,2021年11月17日,宿迁微笑彩虹康复服务有限公司向沭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提出质疑,2021年11月24日沭阳县残疾人联合会作出质疑答复。宿迁微笑彩虹康复服务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经对投诉书补正后于2021年12月13日投诉至本局。投诉调查处理期间,2022年1月18日,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沭阳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