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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宿豫财行【2022】8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01-30  访问次数:

一、项目编号zjg202110030-1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政法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址:江苏省宿迁市发展大道2496

法定代表人:徐星宇

被投诉人1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湘江路35

联系人:江心东

被投诉人2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商务中心19763室)

法定代表人董勇

相关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88

法定代表人:肖江浩

四、基本情况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政法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g202110030-1代理机构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20211019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111进行竞争性磋商,成交供应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11112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于1117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126日向本机关投诉,后于1231日送达补正材料因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本机关依法开展了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及投诉人补正时间合计16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该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投诉处理期间,2022130日,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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