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2〕3号
投诉人:江苏友上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江北新区万寿路15号工大科技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刚
被投诉人1:泗洪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
负责人:杨言松
被投诉人2: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1号
负责人:江涛
宿迁市永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发布江苏省泗洪县121省道宿迁双沟至靳桥段扩建工程SG标中“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项目编号:SHX-ZB-2022-00149,以下简称“该项目”)招标公告。2022年4月20日,江苏友上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上公司”)向泗洪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通局”)、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提出质疑。2022年4月28日,交通局、永丰公司对友上公司的质疑作出答复。友上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5月7日投诉至本局。投诉书审查期间,2022年5月10日,本局收到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泗洪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