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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2〕5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06-27  访问次数:

投诉人:百斯德科学仪器(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舜淮府第商办楼A-2-302

法定代表人:李华玲

被投诉人:泗洪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泗洪县青阳北路22

法定代表人:尹修权

 

投诉人百斯德科学仪器(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斯德公司)对泗洪县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检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分包二(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3013-1,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局于2022524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该项目于202234日发布采购公告,于419日开标,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发布废标公告。422日,百斯德公司向泗洪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发送了质疑函。423日,检测中心对该质疑进行答复。百斯德公司对答复不满意向本局投诉,本局于524日收到百斯德公司经补正的投诉书并予以受理。投诉处理期间,2022627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泗洪县财政局

20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