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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宿豫财行〔2022〕60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07-01  访问次数: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5115-2

二、项目名称2022年宿豫区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分包五)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淮安市双农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新建路以南、城东干道以东12101 

法定代表人:吉周人

被投诉人1: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9904-11

法定代表人:张云

被投诉人2:宿迁市宿豫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08

联系人:孙学磊

相关供应商:真莱施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1-301041A

法定代表人:花荣虎

四、基本情况

2022年宿豫区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分包五)(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5115-2代理机构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2531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610日进行竞争性谈判,613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真莱施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2613日,淮安市双农贸易有限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615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淮安市双农贸易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617日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于2022628日向被投诉人及相关供应商发送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投诉处理期间,202271日,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