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5115-2
二、项目名称:2022年宿豫区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分包五)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淮安市双农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新建路以南、城东干道以东12栋101室
法定代表人:吉周人
被投诉人1: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号9楼904-11室
法定代表人:张云
被投诉人2:宿迁市宿豫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08号
联系人:孙学磊
相关供应商:真莱施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30号104幢1层A区
法定代表人:花荣虎
四、基本情况
2022年宿豫区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分包五)(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5115-2)代理机构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6月10日进行竞争性谈判,6月13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真莱施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2年6月13日,淮安市双农贸易有限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6月15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淮安市双农贸易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6月17日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于2022年6月28日向被投诉人及相关供应商发送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投诉处理期间,2022年7月1日,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