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2〕6号
投诉人:江苏蓝言芯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111号2幢A510-7
法定代表人:张洁
被投诉人:江苏创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康庭名苑32-403
法定代表人:吴绍渝
相关供应商:百斯德科学仪器(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舜淮府第商办楼A座-2-302
法定代表人:李华玲
投诉人江苏蓝言芯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言芯辰公司”)对江苏创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途公司”)组织的泗洪县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检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分包二(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3013-1,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局于2022年7月7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请求
(一)投诉事项
1、百斯德科学仪器(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斯德公司”)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大型公司控股情形;
2、浙江红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谱公司”)并非百斯德公司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二)投诉请求
“希望针对拟中标单位和其所投产品制造商进行严格审查,以保证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二、审查情况
2022年6月1日,创途公司发布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公告显示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6月22日,该项目开标、评标。6月23日,该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百斯德公司。6月23日,采购人泗洪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收到蓝言芯辰公司的质疑函。7月4日,检测中心对该质疑进行答复。7月7日,本局收到蓝言芯辰公司的投诉书并予以受理。7月11日至7月12日,本局向检测中心、创途公司、百斯德公司送达《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后检测中心、创途公司、百斯德公司分别向本局提供了答复材料。7月15日,本局向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下简称“西湖区发改经信局”)发送《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7月25日,本局收到西湖区发改经信局向本局提供的《复函》,鉴定时间共计7个工作日。本局于7月28日向蓝言芯辰公司发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调查补正通知书》,于8月22日收到该公司的补正材料,补正时间共计18个工作日。上述鉴定及蓝言芯辰公司补正材料的时间共计25个工作日。
(一)关于百斯德公司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是否存在大型公司控股的问题
招标文件第3页显示:“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蓝言芯辰公司投诉称,百斯德公司所投产品制造商红谱公司存在大型公司控股行为,控股股东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谱育公司”)。聚光公司主要生产环保仪器设备,红谱公司属于聚光公司子公司,聚光公司为红谱公司绝对控股股东。
检测中心及创途公司答复称:我单位依据蓝言芯辰公司提供的质疑证明材料核查红谱公司股东组成明细为:杭州长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谱合伙企业”)持股比例64.28571%、谱育公司持股比例25%、长兴和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7.1429%,黄强持股比例3.5714%,聚光公司未在股东组成明细中。故无法说明聚光公司控股红谱公司,其次蓝言芯辰公司提供的原有证明材料及事实依据只能说明谱育公司是红谱公司的股东,但无法证实谱育公司是大企业且同时是红谱公司的控股股东。
百斯德公司答复称,核心产品制造商红谱公司为中小企业。
西湖区发改经信局答复称:经查,长谱合伙企业为商务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参保信息截图,该企业参保信息状态为注销,无参保人员。该企业符合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划分标准。
本局经审查发现,百斯德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显示,HP780D全自动石墨消解仪等产品的制造商为红谱公司。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红谱公司的股东为黄强、长兴和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谱合伙企业、谱育公司。其中长谱合伙企业持有的股份占红谱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属于红谱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局认为,百斯德公司部分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红谱公司。红谱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长谱合伙企业,并非蓝言芯辰公司所称的聚光公司。根据西湖区发改经信局的认定,长谱合伙企业为微型企业。蓝言芯辰公司关于“百斯德公司所投产品制造商红谱公司存在大型公司控股行为”的主张,未向本局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本局在审查过程中未发现红谱公司存在大型公司控股的情形,也未发现百斯德公司存在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情形。因此,蓝言芯辰公司的该投诉事项不能成立。
(二)关于红谱公司是否为百斯德公司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问题
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显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蓝言芯辰公司投诉称:红谱公司的产品不属于自己生产,产品存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存在破坏了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的嫌疑以及对技术参数响应的真实性。红谱科技主要生产制造电力仪器设备,同时电力仪器也是他的主营业务。红谱公司不生产前处理设备,前处理设备由谱育公司生产,2021年年销售额30亿。红谱公司、谱育公司、聚光公司三者产品三个公司销售人员都是可以销售,而且可以贴牌。
检测中心及创途公司答复称,蓝言芯辰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与事实依据无法证明红谱公司产品存在不真实,技术参数响应不真实的情况,蓝言芯辰公司提供的红谱公司官网信息,只能说明该官网上没有相关产品信息但无法证明红谱公司不生产或者是没有投标相关产品,结合蓝言芯辰公司之前提供的质疑证明材料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无法证明质疑事项成立的。其次我们在质疑处理期间内收到百斯德公司及红谱公司共同盖章的官方技术佐证材料。百斯德公司提供的加盖厂家公章的佐证材料、依据蓝言芯辰公司提供的质疑证明材料核查的红谱公司的官网信息。因招标文件中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官网上的相关产品截图。其次官网上发布的内容均是每个公司的自主行为,没有发布在官网上并不能够充分说明该厂家不生产该商品,因此此证明材料缺乏有效性及法律法规的支持。
百斯德公司答复称,核心产品的官方彩页等技术文件在投标中有明确体现,也获得评委认可。在第一次答疑中,我司也提供了大量产品材料进行答疑,在红谱公司官网上可以查询相关产品信息。红谱公司前处理仪器不只是中标了我们泗洪县质检所食品项目,还已经被国内其他诸多食品、环保行业客户购买并且良好使用,在投标文件中,我公司已经提供了历史用户相关合同证明。
本局经审查认为,制造商未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产品信息不能证明制造商未生产相关产品。谱育公司的销售额以及蓝言芯辰公司所称的三家公司的销售人员是否可以互相销售三家公司的产品,与百斯德公司的投标产品是否为红谱公司生产无关。蓝言芯辰公司向本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红谱公司的产品并非自己生产,本局在审查过程中也未发现百斯德公司存在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问题。因此,蓝言芯辰公司的该投诉事项不能成立。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