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6065-1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昆仑山路小学厨具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承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819号
法定代表人:耿敬伦
被投诉人1: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下相街道办事处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开发大道(325省道)89号
联系人:韩流
被投诉人2: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4层
法定代表人:陈贵
相关供应商:安徽百狮堂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合一冷鲜城(一期)13栋11号
法定代表人:邵奎
四、基本情况
宿迁市宿豫区昆仑山路小学厨具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6065-1)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发布采购预告,6月24日发布采购公告,7月18日开标,7月19日发布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安徽百狮堂厨房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7月22日,江苏承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7月27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江苏承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8月1日向本机关投诉。投诉处理期间,2022年8月3日,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