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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豫财行〔2022〕96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09-29  访问次数: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8044-1

二、项目名称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巨立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188号嘉禾颐苑41-E07 

法定代表人:刘浩

被投诉人1: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0614 

法定代表人:陈贵

被投诉人2: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开发大道

联系人:张红玲

相关供应商:江苏华通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吴风路6

法定代表人:高翔

四、基本情况

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8044-1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810日发布采购公告,91日开标,92日发布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江苏华通医药有限公司。202294日,江苏巨立仪器有限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97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江苏巨立仪器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914日向本机关投诉。因投诉书不符合规定,本机关于2022915日向江苏巨立仪器有限公司发送补正通知,要求补正后重新投诉,后于922日收到投诉书及补正材料,并正式受理投诉。2022923日,本机关分别向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投诉处理期间,2022928日,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