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8044-1
二、项目名称: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巨立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188号嘉禾颐苑4幢1-E07号
法定代表人:刘浩
被投诉人1: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4层
法定代表人:陈贵
被投诉人2: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开发大道
联系人:张红玲
相关供应商:江苏华通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吴风路6号
法定代表人:高翔
四、基本情况
“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8044-1)”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发布采购公告,9月1日开标,9月2日发布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江苏华通医药有限公司。2022年9月4日,江苏巨立仪器有限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9月7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江苏巨立仪器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9月14日向本机关投诉。因投诉书不符合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9月15日向江苏巨立仪器有限公司发送补正通知,要求补正后重新投诉,后于9月22日收到投诉书及补正材料,并正式受理投诉。2022年9月23日,本机关分别向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投诉处理期间,2022年9月28日,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