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8029-1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图书馆装修工程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方舟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十字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1: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学院路5号
被投诉人2:富昂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新田广场3-1-101县
相关供应商:中山市昊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区寮后村兴福路63号
四、基本情况
1.采购人仅引用评标委员会一句话答复投诉人质疑,答复缺乏客观性,有主观臆断之嫌。
2.采购人对投诉人质疑中标结果公示内容答复答非所问,有违“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原则,损害了包括投诉人在内所有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二)投诉请求
1.请财政监管部门纠正采购人不客观的质疑答复,并对超低报价被认定为有效投标重新作出评估。
2.请财政监管部门判定重新组织评审或重新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驳回投诉事项1不成立部分投诉。责令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质疑答复不规范问题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沭阳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