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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2〕第21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11-11  访问次数: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8029-1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图书馆装修工程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方舟教学设备有限公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十字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1: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学院路5

被投诉人2:富昂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新田广场3-1-101

相关供应商:中山市昊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区寮后村兴福路63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采购人仅引用评标委员会一句话答复投诉人质疑,答复缺乏客观性,有主观臆断之嫌。

2.采购人对投诉人质疑中标结果公示内容答复答非所问,有违“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原则,损害了包括投诉人在内所有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二)投诉请求

1.请财政监管部门纠正采购人不客观的质疑答复,并对超低报价被认定为有效投标重新作出评估。

2.请财政监管部门判定重新组织评审或重新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驳回投诉事项1不成立部分投诉。责令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质疑答复不规范问题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沭阳县财政局

                                     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