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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豫财行〔2023〕9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3-01-18  访问次数: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10096-1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中医院医疗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京易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和燕路408号晓庄国际广场1520-363 

法定代表人:乐永松

被投诉人1:宿迁市中医院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 

联系人:王健

被投诉人2: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5

法定代表人:丁宇

相关供应商:苏州永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中市路93

法定代表人:吴勇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内容

1.本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产品由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不合理。

2.招标文件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3、详细评审企业经营业绩、信誉:企业业绩(6.00分)投标人或产品生产企业自20201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家具供货案例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注:1、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主要内容、标的、签订时间、盖章页清晰可见)证明和甲方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材料电子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2、业绩资料须上传诚信库投标人业绩中并链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该业绩不得分。备注要求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

3.招标文件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3、详细评审企业经营业绩、信誉:第三方信用报告(2.00分)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类别:政府采购)分数为评分依据,即信用得分=2*分数/100。注:1.信用报告由投标人从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栏目中挑选后链接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的提供则视为未提供,该项不得分。2.企业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信用宿迁平台推送,供应商根据需要与平台联系推送,电话:0527-84338860。该项作为评分项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

4.招标文件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3、详细评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验收方案(15.00分)1、生产方案、进度计划及质量保障措施;安装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落实送货安装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使用(包括验货、安装的步骤、方法、调试、测试、调优、检测等内容)。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能够针对采购需求内容要求而细化制定,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应急安排,运行机制健全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8(含)分;方案内容完整,针对采购需求内容要求而制定较齐全,内容表述有一定的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6(含)分;方案内容虽有但内容笼统,针对采购需求内容要求而制定未细致,但承诺经过优化可实现采购需求的,得6-0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2、依据投标人提供处置柜、治疗柜、诊疗桌的产品三维图、品牌配置(五金件、板材、钢材)等响应方案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能够针对采购需求内容制定,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4(含)分;方案内容合理可行,针对采购需求内容要求而制定较齐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2(含)分; 方案内容完整,针对采购需求内容要求而制定较齐全,内容表述有一定的偏差,但承诺经过优化可实现采购需求的,得2-0分。没有内容或 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分值未细化量化不合规、不合理。

5.招标文件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3、详细评审其他:售后服务(5.0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及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等)以及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进行打分。人员配备能够涵盖各环节、能迅速响应并完美解决采购人问题、紧急障碍处理、维护期内外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3(含)分;人员配备能够涵盖各环节、能迅速响应并能够解决采购人问题、紧急处理障碍、维护期内外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分值未细化量化不合规、不合理。

(二)投诉请求

1.对于本次项目所有质疑请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回复,回复内容都必须有上位法的支撑,否则视为违法违规。

2.请依法依规对本次项目进行招投标。

3.请删除第三方信用报告作为评分项。

4.请合法、合格、合理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供所需要的业绩证明材料。

5.请细化量化招标文件该细化量化的评分项,并给出评审标准、评审依据。

(三)审查情况

宿迁市中医院医疗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10096-1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1028日发布采购公告,后分别于113日和1117日发布更正公告,125日开标,126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苏州永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118日,南京易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宿迁市中医院和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宿迁市中医院于20221117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南京易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125日向本机关投诉。因投诉书不符合规定,且投诉项目名称不正确,本机关于2022126南京易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送补正通知,要求其在收到补正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并重新投诉。本机关于

2022129日收悉投诉书及补正材料, 1214日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发送答复通知及投诉书副本,1216日收到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答复材料。因投诉处理需要,本机关于20221219日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下达了项目暂停通知,暂停期限为30日,目前该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3112日,本机关参照《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法律咨询论证制度》(苏财办购20094),组织本项目原评审专家、法律顾问等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咨询论证,并形成了《宿迁市中医院医疗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法律咨询论证会会议记录》。现本案已审查终结。经审查,投诉事项四成立,投诉事项一、二、三、五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一、二、三、五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二、三、五的投诉。

(二)投诉事项四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