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zjg202211036-1
二、项目名称:曹集中心小学幼儿园室内、外玩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布拉奇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宿支路恒大华府121商铺
法定代表人:蒋晓华
被投诉人: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中心小学
地址:宿豫区曹集乡繁荣路
联系人:张鹏
相关供应商:东方娃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曹甸镇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胡正云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内容
1. 关于质疑回复函中被扣分的两个检测报告,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致,故评委评标有误。
2. 评委应遵循同等条件下,低价中标的原则,不应该让主观分来左右整个项目;业主评标过程中左右其他评委思想,有失公平、公正。
(二)投诉请求
1.重新组织其他评委复核投诉人投标文件中被扣分的两个检测报告是否符合原招标文件要求,如符合要求,请安排重新形成评标报告,确定新的中标人。
2.调查评标过程中纸质文件、视频资料等,评标专家是否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3.以上工作完成后,请依法依规处理以上事宜。
(三)审查情况
“曹集中心小学幼儿园室内、外玩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g202211036-1)”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采购公告, 12月2日开标,12月7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东方娃教学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3日,江苏布拉奇实业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中心小学提出质疑。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中心小学于2022年12月16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江苏布拉奇实业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12月30日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月4日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发送答复通知及投诉书副本,1月5日收到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答复材料。2023年2月7日,本机关组织该项目原评审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咨询论证,并形成了《曹集中心小学幼儿园室内、外玩具采购项目投诉处理专家论证会议记录》。目前该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经审查,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不成立。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其影响采购结果,原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中心小学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