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江苏拓豪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曹甸镇晨化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周
被投诉人:泗洪县通济实验学校
地址:泗洪县少昊路东延线与汴河东路交汇处东南侧
法定代表人:王存富
2023年1月4日,宿迁市永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发布了泗洪县通济实验学校幼儿园玩教具补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1009-1,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磋商公告,采购人为泗洪县通济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1月14日、1月16日,代理机构分别发布项目更正公告。1月18日,本项目进行磋商,至今尚未发布成交公告。2023年1月9日,江苏拓豪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豪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月16日,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拓豪公司进行质疑答复。1月17日,本机关收到拓豪公司因对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并予以受理。1月17日,本机关分别向采购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向代理机构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随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分别向本机关提交了投诉答复材料。2023年2月9日,本机关围绕投诉事项组织了专家论证,并形成了《专家论证意见》。2023年2月13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调查补正通知书》,未收到投诉人补正材料。2023年2月22日,拓豪公司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泗洪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