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3088-1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建设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刘永新
被投诉人1: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长江路115号
联系人:王培
被投诉人2: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A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周宏雷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59号
法定代表人:童恩
四、基本情况
宿豫区建设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3088-1)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后分别于4月4日和4月10日发布更正公告,4月17日进行竞争性磋商,4月18日发布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4月28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发布合同公告。2023年5月6日,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于5月15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5月22日向本机关投诉。投诉处理期间,2023年5月24日,投诉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