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江苏庞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保安街西首2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庞 联系电话:15250761312
授权代表:张庞 联系电话:15250761312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保安街西首2号
被投诉人1:泗阳县初级中学
地址:江苏省泗阳县淮海东路21号
联系人:裴宗柏 联系电话:13515281676
被投诉人2:南京中信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金康华府二期南门
联系人:李雪梅 联系电话:18036978782
投诉人江苏庞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泗阳县实验初级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20
30-1】进行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本机关于2023年4月25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内容和格式符合规定,依法于2023年5月4日向投诉人发出了投诉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投诉人泗阳县初级中学、南京中信造价有限公司送达了投诉书副本。投诉处理期间,2023年5月30日,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投诉人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之内依法向宿迁市财政局或泗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