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6097-1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左都美
被投诉人1:沭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沭阳县学院路5号
法定代表人:郎丽娟
被投诉人2:江苏华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中宝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游东
相关供应商: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2号8幢
法定代表人:徐忠建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对该项目依据存在歧义且不合理资格要求进行评审的结果提出投诉
(二)投诉请求
请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我公司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因素重新进行审查,并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特定资格要求合理性做出澄清解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责令沭阳县农业农村局、江苏华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未依法答复质疑的问题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沭阳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