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让奇(上海)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1698弄12号3幢2层
授权代表人:郄冬苗
被投诉人:
1.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889号
联系人:刘军
2.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联系人:范雯雯
投诉人对“宿迁市质检所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验检测仪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SZC-321300-SQHS-G2024-0002)的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2月29日收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审查。投诉处理期间,2024年3月7日,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宿迁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