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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4〕5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4-03-15  访问次数:

投诉人:宿迁市恒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南京路小区1213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王权

被投诉人1泗洪县教育局

地址:宿迁市泗洪县青阳街道洪泽湖东大街37

法定代表人:纪洪奎

被投诉人2江苏厚正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泗洪县中央公馆南门向西200米(6-23三楼)

法定代表人:马忠伟

相关供应商:泰州市飞耀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前进村四组5

法定代表人:袁飞

 

2023927日,2023年泗洪县公办学校体育器材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9019-1,以下简称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为泗洪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厚正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1018日,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江苏悦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后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变更公告,将中标供应商变更为泰州市飞耀科教设备有限公司。202416日,投诉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110日,采购人对投诉人进行质疑答复。116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并予以受理。在投诉处理期间,313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诉函》。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泗洪县财政局

                                           202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