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宿迁市恒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南京路小区12幢13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王权
被投诉人1:泗洪县教育局
地址:宿迁市泗洪县青阳街道洪泽湖东大街37号
法定代表人:纪洪奎
被投诉人2:江苏厚正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泗洪县中央公馆南门向西200米(6-23三楼)
法定代表人:马忠伟
相关供应商:泰州市飞耀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前进村四组5号
法定代表人:袁飞
2023年9月27日,2023年泗洪县公办学校体育器材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9019-1,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为泗洪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厚正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10月18日,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江苏悦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后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变更公告,将中标供应商变更为泰州市飞耀科教设备有限公司。2024年1月6日,投诉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1月10日,采购人对投诉人进行质疑答复。1月16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并予以受理。在投诉处理期间,3月13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诉函》。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泗洪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