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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4〕8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4-05-17  访问次数:

投诉人:宿迁市洁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区隆城丹郡一期物业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陈方圆

被投诉人1:泗洪县城区河道管护中心

地址:泗洪县水利大楼

法定代表人:陈闯

被投诉人2:江苏广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永昌财富广场B44007

法定代表人:王晨辉

相关供应商:宁波镇海亚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

法定代表人:洪国英

 

     202437日,泗洪县城区河道保洁(2024-2026)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4-GCDW-G2024-0001,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为泗洪县城区河道管护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广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328日,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宁波镇海亚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亚太公司”)。48日,投诉人提出质疑。412日,采购人对投诉人进行质疑答复,本机关于同日收到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并予以受理。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514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投诉撤销函》。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泗洪县财政局

                                           202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