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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2024〕27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4-07-31  访问次数: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浙江希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凤鸣村委综合楼216

法定代表人:叶文娟

授权代表:刘小帅

被投诉人: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

联系人:苗健

相关供应商:常州国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B3

联系人:姜永民

投诉人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智能染色体核型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采购编号JSJC-321300-JSHY-C 2024-0108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2464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1.代理机构质疑答复含糊不清,未提供有效事实依据;

2.中标单位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采购需求-技术规格1.7内容;

3.中标单位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采购需求-技术规格4.9内容;

4.中标单位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采购需求-技术规格56内容

(二)投诉请求

1.认定中标单位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2.责令代理机构重新回复质疑函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

(一)责令代理机构就质疑答复不清楚行为限期改正;

(二)投诉事项13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三)驳回投诉人其他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202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