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雄
授权代表:赵飞翔
被投诉人:
1.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宿迁市建设大厦
联系人:曹新宇
2.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联系人:李玉莲
相关供应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联系人:邱文杰
投诉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2.0系统项目”(采购编号JSZC-321300-SQHS-G2024-0005,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24年6月19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1.该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与事实不符,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证书得分存在问题。
2.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2名项目负责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
(二)投诉请求
取消本次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