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311-JSKJ-G2024-0041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配套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宿迁市辉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游泳馆门面房113号
法定代表人:颜士武
被投诉人1: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创新大厦15楼
联系人:张颖
被投诉人2: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
联系人:赵飞飞
相关供应商:星乐星体育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西侧、洞庭湖南侧(全民健身中心216、218室)
法定代表人:倪晶莹
四、基本情况
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配套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11-JSKJ-G2024-0041)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采购公告,后分别于7月2日、7月3日、7月12日和7月25日发布更正公告,7月29日开标,7月30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星乐星体育江苏有限公司,暂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宿迁市辉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于2024年8月6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宿迁市辉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8月15日向本机关投诉。因投诉处理需要,2024年8月27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调查补正通知书》,进一步对部分投诉事项进行补正,后于8月29日收悉投诉人提交的举证材料。2024年8月27日,因投诉处理需要,本机关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送达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暂停期限为15天(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0日)。
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宿迁市辉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书面申请撤回投诉,并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撤回函》。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