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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4〕15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4-11-07  访问次数:

投诉人:江苏信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福瑞路39号总部经济产业园3201

法定代表人:肖翔

被投诉人1泗洪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泗洪县体育南路34

法定代表人:张国柱

被投诉人2江苏襄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洪泽湖大街中央公馆63-202

法定代表人:陈启文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球型摄像机相关参数设置不合理。

2、招标文件核心交换机参数设置不合理。

3、招标文件无人机飞控网关参数设置不合理。

4、招标文件会议系统主机参数设置不合理。

5、招标文件功放参数设置不合理。

6、招标文件音频处理器参数设置不合理。

7、招标文件机场及配套无人机参数设置不合理。

(二)投诉请求

停止招标活动,并对项目勘察、设计、审查、招标等环节进行深入调查,结合实际情况和我单位质疑函所述相关事项,对项目招标不合理内容进行明确和修改,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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