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南京先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198号
授权代表人:王全军
被投诉人:
1.宿迁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7号
联系人:高珊珊
2.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联系人:范雯雯
相关供应商:江苏巨立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188号嘉禾颐苑4幢1-E07号
联系人:刘浩
投诉人对“宿迁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畜水产品检测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SZC-321300-SQHS-G2024-0024)的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审查。投诉处理期间,2024年11月25日,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宿迁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