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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豫财行〔2024〕74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4-11-26  访问次数:

关于对宿豫区绿化管养项目(2024年至2026年)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宿豫区绿化管养项目(2024年至2026年)(项目编号:JSZC-321311-JSKJ-G2024-0059,下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于20241113日收悉,经审查,发现投诉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于20241115日向你单位邮寄《关于对宿豫区绿化管养项目(2024年至2026年)投诉书补正的通知》(宿豫财行〔202467号),通知你单位在收到补正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书进行一次性补正,并载明了补正明细。你单位于20241116日收到投诉书补正通知。截至20241125日,本机关未收到补正材料。同日,本机关通过电话联系你单位,确认你单位未向本机关邮寄或提交补正材料。

经审查,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