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江苏春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水杉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徐伟
被投诉人1:江苏省泗洪中学
地址:泗洪县泗州东大街3号
联系人:陈巍
被投诉人2: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泗洪县仁和路5号
联系人:朱楠
相关供应商:江苏怡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句容市经济开发区黄梅镇紫熙路M8-9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燕
江苏春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江苏省泗洪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江苏省泗洪中学2024~2025年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24-JZCG-G2024-0034,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中查询不到江苏怡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辰公司”)提供的消防员证书信息,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二)投诉请求
1、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行政处罚;
2、终止本项目合同履行;
3、顺延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