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艾磊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宿迁市泗洪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及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4-ZTZY-G2024-0027,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书,本机关已于2025年2月7日收悉。
经审查,该项目的采购人为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其性质为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并非县级预算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对该项目的投诉不属于县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的范围。因此,你公司的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告知你公司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
泗洪县财政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