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311-JZCG-G2025-0001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中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法定代表人:张轩
被投诉人1:宿迁市中医院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9号
联系人:王志
被投诉人2: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
联系人:陈海燕
相关供应商: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沈宇
四、基本情况
宿迁市中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11-JZCG-G2025-0001)采购人宿迁市中医院和集采机构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采购公告,2月12日开标,2月13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3月14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发布合同公告。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向采购人和集采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于2025年2月22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3月13日向本机关投诉。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函撤回申请》,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