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珠海市安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510房
法定代表人:吴颂
授权代表:刘威
被投诉人:
1.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号
联系人:舒雪
2.宿迁市楚润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65号
联系人:谢柯柯
3.江苏庆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洞庭湖路87号203室
联系人:钱春艳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59号
联系人:张凯杰
投诉人对“宿迁市卫生应急暨120急救调度指挥一体化平台数字化改造项目”(采购编号JSZC-321300-JSQZ-G2025-0001,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25年3月13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该项目以珠海市安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克公司”)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认定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理由不充分。
(二)投诉请求
恢复安克公司投标资格,重新评审或者废除中标结果,重新招标。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1.撤销合同,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驳回其他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