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江苏政联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对“洋河新区2025-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养护工程”(采购编号JSZC-321393-DYGC-C2025-0004)的投诉材料,本机关于2025年6月3日收到。
2025年6月9日,本机关向你公司发出《关于补正材料的通知》,要求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补正材料送达本机关。经查询,你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签收补正通知,但是截至2025年6月26日,本机关仍未收到你公司补正材料。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现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你公司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7日